身份證在今天扮演著極為重要的角色,是每個人日常生活都離不開的證件。然而,就這張小小的塑料卡,上面本來也沒印幾個字,竟出現(xiàn)了明顯的用詞錯誤。
“身份證”上的這個詞一直用錯了
如上圖所示,正面為“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證”,背面則是“公民身份號碼”。這兩個表述涉及到以下三個問題:
①兩面的用詞為何不一致?
②“居民”和“公民”到底哪個對?
③“身份”怎么能被編成號碼?
先看一下《現(xiàn)代漢語詞典》的解釋:
公民:取得某國國籍,并根據(jù)該國法律規(guī)定享有權(quán)利和承擔(dān)義務(wù)的人。
居民:固定住在某一地方的人,如“街道居民”。
可見“公民”和“居民”的意思是不同的,“公民”指的是國籍,“居民”講的是居住地,而且“公民”是比“居民”外延大的概念,比如“北京居民”就包括在“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”之內(nèi),而且這兩個詞是不能互換的。一個僑居海外幾十年的中國人,只要沒有加入其它國籍,仍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。
顯然,身份證的正面應(yīng)該為“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證”,這樣既用詞正確,又保證了正反面的用詞一致。
“公民身份號碼”這個表述也有問題,應(yīng)改為“公民身份證號碼”,中間應(yīng)加一個“證”字。“身份”是指人在社會上或者法律上的地位,屬于抽象的資格,怎么能夠用號碼來排序?比如“他沒有亮出自己的身份”,“他以私人的身份出訪”,這里的“身份”都不可能被編號的。然而,只有“身份證”這個具體的證件才能被編成號碼。在現(xiàn)實生活中,誰也不會這樣說:“喂,你的身份是多少號碼?”道理就是前面說的。
我在武漢的戶口薄上有一欄是“公民身份證件編號”,這就沒有問題啦。
《論語》中記載這么一則故事。孔子周游列國多年后,衛(wèi)國召他去執(zhí)政。子路就問老師:“人家請你去,你準(zhǔn)備咋辦?”孔子說:“必也正名乎。”子路回答道:“正什么名!老師您太迂腐了!”孔子很生氣,批評子路道:“不知道就別亂說!”孔子也許是這樣認(rèn)為的,一個國家的亂象往往表現(xiàn)在名稱的亂用上,要使國家恢復(fù)到有序和諧的狀態(tài),必須首先糾正那些遣詞造句的名稱亂象。孔子的觀念仍具有現(xiàn)實意義。
像人民幣、身份證等如此重要的東西竟出現(xiàn)明顯的語文錯誤,這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了過去的一些社會亂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