普法課堂——沒買停車位,也能把車開進小區
時間:2017-10-22 | 欄目:熱點關注 | 來源:不詳 | 編輯:蝌索窩www.yeewaa.com | 點擊:30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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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情況下,業主想要將車開進小區內,就要購買停車位。但是,有些業主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時候,因為還沒有車或是根本沒有買車的打算,所以就沒去購買車位。可是后面因為自己買了車或是有其他朋友來做客,此時因為沒有車位,物業就以這個為理由不讓不給進。
明明是自己居住的小區,就因為當初沒買車位,就被拒絕開車進去,這樣是很沒有道理的。在正常情況下,物業不可以因為業主沒有買停車位而不給開車進小區,除非得到全體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關于此項的授權。
事實上,建筑區劃內,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、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,同時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,屬于業主共有。
因此,在小區還有空余停車位或可供停車的空地時,如無特殊約定,物業應當優先且不能阻止沒買車位的業主開車進小區。所以,能不能開車進小區,不在于業主有沒有購買車位,即使是沒買車位的業主,物業也是沒有權利將其攔在小區門口的。
另外,所謂的物業管理公司,其主要職責是為居民的生活帶來便利。具體而言,物業管理將分散的社會分工匯集起來統一辦理。如清潔、保安、環境綠化、水電等,每個產業人或租住人只需面對物業管理公司一家,就能將所有關于房屋和住宅環境的日常事宜辦妥,而不必分別面對各個不同部門。
物業管理公司可以將房屋的環境衛生承包給專業的清潔公司打掃;向專業保安公司雇聘保安人員;將小區環境綠化承包給專業綠化隊,住戶只需根據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,按管理企業的收費通知單連同租金按時一次性交付。既方便使用者,也便于統一管理。完善的物業管理,對物業整個使用周期內的綜合管理與服務按合同承包經營。